住房补贴申报范围
省直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施范围是指驻并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其它机构和组织。
住房补贴申领原则
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申领住房补贴时,夫妻双方各自按本人应享受的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对照本家庭所拥有的住房面积,确定是否属于补贴对象。住房补贴资金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单位发放。
住房补贴申请程序
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流程为个人申请、测算汇总、审核上报、建帐管理。
住房补贴发放的范围
住房补贴发放对象有三类职工:一是1999年12月31日(含31日)前参加工作的(指在省直机关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以及离退休职工)无房职工;二是199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三是1999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的职工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厅局级140平方米,处级100平方米,科级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职工80平方米,科级以下60平方米。
技术工人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8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00平方米。
住房补贴系数
补贴系数根据当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年平均工资、补贴发放年限等因素测定。省直机关2000年度住房补贴系数为14%。
住房补贴基数
1999年12月前离退休的老职工,计算住房补贴的工资基数,按1999年12月的工资基数计算。2010年1月1日以后住房补贴参照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
住房补贴提取流程及资料
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证明资料到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中心复核金额后办理拨付手续。
离退休提取住房补贴所需资料
职工离退休证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补贴所需资料
购房合同(网签合同)、交款凭证或产权证明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已办结完毕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太原市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补贴所需资料
提供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已办结完毕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太原市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调离本省提取住房补贴所需资料
提供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明、人事调动手续和其它相关证明。
无房户职工提取住房补贴所需要资料
1.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住房补贴申报资料
2010年1月1日以后省直单位在申报住房补贴时,需填写《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计划表》。
无房户职工申领住房补贴所需资料
1.《无房户职工住房补贴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私房的职工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和职工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网签合同)和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与父母同住职工需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如父母没有购房,则出具房屋租赁证明或住房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1999年12月底前职务证明或职称聘任书。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住房不达标职工申领住房补贴所需资料
1.《不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已购房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和购房收据。
5.1999年12月底前职务证明或职称聘任书
6.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拆迁房申报住房补贴所需资料
应按拆迁前的房屋权属性质提供相关资料,按规定办理住房补贴。上述资料如未能全部提供,待资料完善后予以申报。
经济适用住房申报住房补贴,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所需资料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一般为厅局级)出具的关于该房屋性质的情况说明(必要条件);现住房批准立项的相关文件 ;职工本人购房收据或相关凭证;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