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与提取政策问答

本站发布时间:2024-02-05
省市地区:山西
发文机构: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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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房公积金归集与提取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个人每月按规定比例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的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比例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这两个部分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消费,不能挪作他用。

二、哪些单位可以在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省直机关、省直事业等单位可以在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新设立的单位应在何时办理缴存登记?

答: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资料到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四、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

答:单位开户需登录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 由单位专管员携带《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及所需材料办理,由业务人员进行单位开户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审核录入,对相关开户表格签字加盖业务专用章,完成单位开户(网址:https://www.sxzfzj.cn)

五、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答:个人开户需登录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表》电子版及加盖财务印章纸质版,进行个人开户。业务人员根据单位提供的《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表》进行录入操作,完成个人账户的设立,《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表》由业务人员与专管员共同确认后加盖业务专用章。

六、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答:单位办理汇缴时,由业务人员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打印《山西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汇总表》,单位专管员核对金额、人数无误后签字确认,缴款书加盖业务章,由专管员留存。专管员将款项在3日内划入指定账户,完成汇缴。

七、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新增人员开户?

答:单位专管员需下载《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表》电子版及加盖财务印章纸质版办理。

八、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人员封存和启封?

答:单位专管员需下载《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封存启封表》电子版及加盖财务印章纸质版并携带相关材料办理。

九、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

答:单位专管员需下载《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补缴登记表》电子版及加盖财务印章纸质版办理。

十、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业务?

答:单位办理内部转移需下载《山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转移表》电子版及加盖财务印章纸质版并携带相关材料办理。

十一、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答: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转移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办理;或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

十二、单位何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应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起5日内办理缴存手续,将代扣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总后,缴存到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十三、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2022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基数构成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1〕5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年度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基数应该如何确定?

答:本年度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本年度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十五、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如何核定?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应何时办理?每年可以核定几次?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核定一次,基数核定后一年内不得调整,每年7月核定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基数前,应在6月30日前完成当年1月至6月汇缴后方可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十六、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为12%,职工缴存比例为6%。个人比例可上调,但不得超过12%。

十七、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专管员应当自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十八、新调入职工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份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的当月工资,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之和。

十九、单位应为哪些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

答:1.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撤销、解散、破产情形,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与单位终止工资关系,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3.调出原单位,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落实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5.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未落实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6.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封存的。

二十、单位应为哪些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答:1.职工调动工作,新单位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2.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新单位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3.封存户内的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新单位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4.符合其他转移情形的。

二十一、单位职工若有工作调动,应如何办理转移?

答: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包含内部转移和异地转移;2.内部转移是指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均在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内缴存,转出单位应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及时为职工办理转出手续,职工个人账户从原单位管理户直接转入新单位管理户;

3.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有一方不在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内缴存的,职工需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也可到服务网点办理。

二十二、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缴?

答:住房公积金补缴范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交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逾期调整缴存基数的。

二十三、职工调离或调入单位时,应何时办理封存启封手续?

答:住房公积金封存启封应符合以下规定:单位应自中断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之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继续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如何结息?

答: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基准存款利率执行。

2.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结息日为6月30日。

3.结息后的利息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各单位应在6月30日之前及时完成上一年度的公积金缴存,确保应缴尽缴。

二十五、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账户设立手续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六、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

答: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十七、哪些情形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住房公积金账户依法被查封、冻结的;

2.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的;

3.职工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协议的;

4.职工为他人公积金贷款做担保的。

二十八、是否能以房屋装修或缴纳物业费为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政策要求,房屋装修及物业费支出目前暂不符合提取条件,不能办理提取。

二十九、如何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答:1.职工本人持相关类型提取材料原件和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到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窗口(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一层)或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桃园分理处(桃园北路6-2号)申请办理。

2.业务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予以受理。

3.经审核准予提取的,现场及时办结内部相关审批,资金实时划拨到账。

三十、职工购买商品房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不动产权证书》(三年之内);

2.购房发票或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若产权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5.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十一、职工购买太原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商品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三年之内);

2.购房发票或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若买受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5.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十二、职工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商品房,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商品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三年之内);

2.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地所在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房产核查结论(跨省通办或两地联办时适用);

3.购房发票或收据;

4.提取人身份证;

5.若买受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6.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十三、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不动产权证书》(三年之内);

2.《存量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买卖合同》;

3.契税发票;

4.提取人身份证;

5.若产权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6.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十四、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借款合同》;

2.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并加盖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印章;(如办理冲还贷业务,应到贷款公积金中心打印)

3.提取人身份证;

4.若主借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5.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十五、无房户提取时,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4.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十六、职工离退休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离退休证或者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

2.提取人身份证;

3.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十七、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提取人身份证;

3.个人承诺书(统一格式);

4.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十八、出境定居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2.提取人身份证;

3.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十九、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提供伤残证或者县(区)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证明(1-4级);

2.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4.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四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2.继承声明书(中心统一格式)或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

4.继承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四十一、一年内可以办理几次公积金提取?

答:同类型提取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每次提取必须与上次间隔12个月。

四十二、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如何确定?

答:1.购房类型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实际支出金  额。

2.偿还住房贷款类型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办理。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还款本息额。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

3.无房户类型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办理。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25000元,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

4.销户类型提取,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十三、职工办理提取时需提供哪个银行的借记卡?

答:办理提取时需提供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并保持借记卡状态正常。

四十四、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签订冲还贷协议,还款明细应该去哪里打印?

答:职工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为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若贷款为公积金贷款,且已办理冲还贷业务,需到贷款公积金中心打印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

四十五、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若有提前还款,可作为提取依据吗?

答:职工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为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若在提取日之前的12个月内有提前还款的情况,提取时可作为提取依据,需到银行或贷款公积金中心打印近12个月还款明细,并在明细中体现该笔款项。

四十六、职工与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该怎么办?

答: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若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做销户提取;若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继续缴存的,可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将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其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中。

四十七、单位和职工可以在网厅或手机APP上办理业务吗?

答:可以。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化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前除部分特殊业务以外,缴存和支取业务均可通过网厅和手机APP办理,具体参考线上办理流程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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