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01-05
省市地区:山西,长治市
发文机构: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1-05
执行日期:2024-01-05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12329热线服务中心:

为简化已抵押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降低交易成本,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潞州分中心辖区内先行试点,开展个人二手房贷款“公积金对公积金”、“公积金对商贷”、“公积金对组合贷”三种“带押过户”业务办理,业务受理范围为:在潞州分中心受委托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治分行、中国银行长治分行办理的同行贷款业务。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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