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件:
1.职工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注销证明);
2.提取人(指合法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本人在工、农、中、建、交、晋商、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并已激活的任一I类银行借记(储蓄)卡。
3.职工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三者任选其一);
4.提取人身份证;
5.提供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或公证的遗嘱,或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等裁判文书,或经人民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继承调解协议书。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到即办。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温馨提示:
1.上述办理要件身份证需携带原件,其他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合法继承人携带上述办理要件可到中心各个网点办理;
3.办理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
4.若职工本人及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5.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期间不能提取;
6.所提住房公积金即时转入本人或提取人的银行卡中。
办理流程:
1.提取人携带办理要件到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办理;
2.窗口业务人员受理并初审;
3.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所提住房公积金即时转入提取人或职工本人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