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携带身份证、一类银行卡、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手续,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办理。提供的手续是配偶姓名的,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此项业务需房屋处于建造、翻建过程中申请。
二、本人无公积金贷款,如给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担保人在借款人贷款满一年、正常缴存且近两年内还款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以下,方可办理。
三、同一套房屋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大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总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