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站发布时间:2021-07-05
省市地区:山西,忻州市
发文机构: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7-0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银行卡;  

3.证明材料:签订日期3年以内经房屋网签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付款凭证,或者办理日期3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异地购房的,还须填写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和授权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助核查购房行为真实性的资料。

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大于所购自住住房的总价款。  

注意事项:  

1.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3.提取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余额,每年度只能提取一次。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需核查有关事项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提取流程:  

缴存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业务受理→审批→划款  

收费信息:无收费  

投诉电话:0350-3029544  

咨询电话:

市直管理部:0350-3032656

忻府区管理部:0350-3032009

原平管理部:0350-8223287

定襄管理部:0350-6037300

五台管理部:0350-6516338

代县管理部:0350-5227131

繁峙管理部:0350-5527787

宁武管理部:0350-4721799

静乐管理部:0350-3232199

神池管理部:0350-4243112

五寨管理部:0350-4330250

岢岚管理部:0350-4536330,0350-8132174

河曲管理部:0350-7229197

保德管理部:0350-7323215

偏关管理部:0350-765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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