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05
省市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发文机构: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0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事项名称: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法定办结时限:即时

三、承诺办结时限:即时

四、收费标准:无收费

五、收费依据:无

六、事项类型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借款人可申请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账户未被法院冻结、当前无逾期的,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结清。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他人公积金贷款当前有逾期,不可使用自己的公积金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材料】

1.使用银行存款提前结清

(1)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还款银行卡(需将提前结清金额存入每月偿还贷款的还款账户内)(原件)。

2.使用借款人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结清

(1)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3.使用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结清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4.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结清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温馨提示】  

1.借款人使用银行存款或仅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结清,可从住房公积金线上渠道直接办理。

2.借款人使用配偶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结清,需到贷款所属服务部窗口办理。

3.使用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一次性提前结清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百元。

七、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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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地点和办理渠道

1.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所属服务部窗口办理;

2.手机APP:“手机公积金”、“蒙速办”;

3.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

九、咨询方式

电话:047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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