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号)

本站发布时间:2021-01-13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1-1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解读《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号)

一、背景依据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三、主要内容

自2021年1月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0.8%调整至9.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四、涉及范围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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