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公积金汇缴业务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4.《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汇缴之前需核定当月缴存职工人数(完成人员增减)及月缴存金额;2.单位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柜台或网厅办理当月汇缴。
四、办理材料
1. 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
2. 发生人员变更的还需,上传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渠道
各服务网点柜台、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八、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九、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盟直属管理部:8596166
阿左旗管理部:8226434
阿右旗管理部:6024553
额济纳旗管理部:6522629
乌斯太管理部:8188366
吉兰泰管理部:883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