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公积金补缴业务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4.《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四、办理材料
1. 1. 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
2.除外中心转入和漏缴、少缴、逾期缴存、缓缴等原因造成的欠缴补缴业务外,其他补缴业务需要上传补缴原因说明,说明中写清具体补缴原因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渠道
各服务网点柜台、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八、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九、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盟直属管理部:8596166
阿左旗管理部:8226434
阿右旗管理部:6024553
额济纳旗管理部:6522629
乌斯太管理部:8188366
吉兰泰管理部:883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