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缴业务

本站发布时间:2020-10-05
省市地区:内蒙古,阿拉善盟
发文机构: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10-0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公积金补缴业务

一、事项名称

公积金补缴业务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4.《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四、办理材料

1. 1. 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

2.除外中心转入和漏缴、少缴、逾期缴存、缓缴等原因造成的欠缴补缴业务外,其他补缴业务需要上传补缴原因说明,说明中写清具体补缴原因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渠道

各服务网点柜台、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八、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九、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盟直属管理部:8596166    

阿左旗管理部:8226434    

阿右旗管理部:6024553

额济纳旗管理部:6522629

乌斯太管理部:8188366

吉兰泰管理部:883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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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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