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业务指南十五】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15
省市地区:内蒙古,阿拉善盟
发文机构: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2-1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提取业务指南十五】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一、事项名称

缴存人直系亲属大病提取业务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4.《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缴存人以及直系亲属近2年内发生重大伤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即缴存人所在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内。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亲属证明;

2.诊断证明、住院费用结算单、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4.提取人银行一类卡或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提取

1.提取申请人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提取申请人有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责任的;

3.提取申请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的,担保的借款人有连续3个月及以上或累积6个月及以上逾期的;

4.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提取的。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七、办理渠道

各缴存服务网点柜台办理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注:阿拉善盟政务大厅(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九、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十、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盟直属管理部:8596166    

阿左旗管理部:8226434    

阿右旗管理部:6024553

额济纳旗管理部:6522629

乌斯太管理部:8188366

吉兰泰管理部:883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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