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办理要件
1.《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文件资料
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办理大厅排号办理。
办理地点
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7:00
补充说明
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动,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