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提取

本站发布时间:2023-10-18
省市地区:辽宁
发文机构: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0-1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重大疾病提取

申请条件

公积金缴存人或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患重大疾病 。

设定依据

《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操作规程》

办理要件

重要提示:提取住房公积金各项办理要件,均须原件!  

1. 市级以上医院的住院治疗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结算收据 ;

2. 提取人身份证 ;

3. 提取人与患者关系材料(结婚证、户口簿等) ;

4. 本人名下省直公积金联名卡或建行、工行、盛京银行的一类账户储蓄卡。

★提取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代办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的户口簿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由单位经办员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提取人或代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办理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便民窗口9:00---16:00

补充说明

重大疾病:指开颅手术、重症肝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白血病、恶性肿瘤、心脏旁路手术、重性精神病等。

根据患者家庭收入、个人负担医疗费(正规院内治疗)等情况综合确定。

客服电话

12345     12329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