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2-07-12
省市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文机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7-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背景

2022年7月初,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为89.74%,处于85%至90%之间,流动性达到合理的区间,满足动态调整的条件。

政策出台目的

在住房公积金资金科学良性运营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满足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

政策解读

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当资金运用率小于90%且大于等于85%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市本级(即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