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不低于50%限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10-27
省市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文机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丹金委发〔2023〕2号
发文日期:2023-10-27
执行日期:2023-10-27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印发《关于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不低于50%限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

根据我市房地产发展形势,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证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一致性,从即日起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的限制政策,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保持一致。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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