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描述
单位名称、性质(单位类型)、地址、法定代表人、缴存银行、单位专管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不迟于下次办理汇缴等业务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办理渠道
单位网上营业厅、公积金“跨省通办”窗口。
3.办理步骤
单位信息变更中可以变更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单位邮编、单位地址、单位发薪日、单位缴存比例、单位法人代表姓名、单位法人代表证件类型、单位法人代表证件号码、单位法人代表手机号码、经办人固定电话号码、经办人手机号码共十二项信息,更改后点击下方[确认]按钮。
在弹出的[待变更清册]中核对变更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完成办理]结束操作,若[待变更清册]中有需要修改的选项可选中相应数字序号,点击[取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