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描述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本中心内部转移的,由新工作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2.办理渠道
单位网上营业厅、公积金窗口。
3.办理步骤
新增职工已有公积金账户,且封存在中心托管户(01000000)中,在[证件号码]中输入职工身份证号码,选择转移原因,点击[录入],勾选转移职工,点击[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