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满足广大缴存人的购房贷款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的有关规定,于7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方式。
政策调整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状态的缴存人,申请贷款额度不应高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