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同城转移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12
省市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文机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2-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个人账户同城转移

一、业务名称

个人账户同城转移

二、业务品种

归集类:单位业务

三、业务概念(办理条件)

同城转移是指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吉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四、办理渠道

单位所属分中心柜面、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五、办理流程

柜面办理:

1.申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合并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印章;

2.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单位所属分中心柜面办理业务;

3.所属分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办理业务,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线上办理:

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办理——内部转入/内部转出,填写内容并提交后,业务自动办结。

六、所需要件

柜面办理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合并申请表》;线上办理零要件。

七、注意事项

原单位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原单位与新单位均可在柜面或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为职工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公积金业务表格可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进入“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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