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异地转出)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12
省市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文机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2-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异地转出)

一、业务名称

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异地转出)

二、业务品种

归集类:个人业务

三、业务概念(办理条件)

在吉林市缴存的公积金转出到外地公积金

四、办理渠道

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

五、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使用手机登录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转移接续,填写内容并提交。

六、所需要件

七、注意事项

1、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且封存满6个月(含);

2、个人账户未被冻结;

3、个人账户不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业务表格可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进入“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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