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方案》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推进京津冀地区劳务派遣市场协同有序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研究制定了《京津冀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请各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学习借鉴,依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附件:京津冀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