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9-15
省市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文机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9-1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刚需及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制定《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的50%,月缴存基数以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平均值确定。”

解读:明确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论还款方式是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可贷额度都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

(二)“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发生离婚、死亡等情况导致借款人(抵押人)发生变化,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管理中心授权的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解读:变更借款人(抵押人)系新增业务。职工申请办理变更借款人(抵押人)业务需征得原合同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变更后的借款人应当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解读:变更借款人(抵押人)系新增业务。职工申请办理变更借款人(抵押人)业务需征得原合同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变更后的借款人应当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