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封存

本站发布时间:2023-09-05
省市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文机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9-0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灵活就业人员封存

一、适用情况

【情况1】开立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后,因个人原因想要停止缴存。

【情况2】开立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后,找到单位入职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即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职工的。

二、所需要件

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通过“长春公积金”手机APP-灵活就业专区-灵活就业人员封存端口自助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6:00。

业务咨询电话:0431-12329。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