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清证明打印

本站发布时间:2023-01-06
省市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文机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1-0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结清证明打印

(1)线下办理

提供要件:

①借款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

②配偶代办: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

③委托他人办理: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

办公地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经办中心二楼窗口、铁路分中心、各分理处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2)线上办理

借款人通过“长春公积金”手机APP一业务办理一贷款结清证明打印办理。

备注:若贷款已结清,未打印结清证明,冲还贷不会自动解除。


政策依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住金管规字〔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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