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变更、注销登记与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审核
二、子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错账调整
三、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基本规定 第4.0.22条“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发生记账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办理错账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因单位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单位申请发起错账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错账调整时应与职工核实;2 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操作错误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错账调整,并告知涉及错账的单位或职工;3 因其他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办理错账调整。”
四、受理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调账要求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
(一)《白山市住房公积金冲个人缴存情况说明》;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错账职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与经办人一起到现场办理。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二)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再次申请;2.不符合申请条件,告知申请人);(三)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受理柜员);(四)办结。
七、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八、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法定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数量限制
无
十一、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或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十二、是否有前置审批
无
十三、材料样本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冲个人缴存情况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