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错账调整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1
省市地区:吉林,白山市
发文机构: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1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住房公积金错账调整

一、事项名称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变更、注销登记与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审核  

二、子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错账调整  

三、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基本规定 第4.0.22条“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发生记账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办理错账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因单位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单位申请发起错账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错账调整时应与职工核实;2 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操作错误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错账调整,并告知涉及错账的单位或职工;3 因其他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办理错账调整。”  

四、受理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调账要求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  

(一)《白山市住房公积金冲个人缴存情况说明》;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错账职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与经办人一起到现场办理。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二)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再次申请;2.不符合申请条件,告知申请人);(三)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受理柜员);(四)办结。  

七、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八、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法定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数量限制  

无  

十一、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或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十二、是否有前置审批  

十三、材料样本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冲个人缴存情况说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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