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职工冻结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08
省市地区:吉林,白城市
发文机构: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5-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住房公积金职工冻结

设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第38条人民法院有权裁定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采取前许由管部门协助的,应当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一并送达。

申请条件:法院裁定

办理材料:2人法官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执行(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办理渠道:线下办理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时间:

政务大厅服务网点:夏8:30—11:30 14:00—17:30 冬8:30—11:30 13:30—17:00

就近办服务网点:夏8:30—11:30 14:00—16:30 冬8:30—11:30 13:30—16:30

办理地点:

政务大厅服务网点

1.市直及洮北区:白城市公园东路14-10号(政务大厅3楼)

2.洮南市:民生路(政务大厅2楼)3.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政务大厅2楼)

4.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5.镇赉县:镇赉镇永安东路766号(政务服务局2楼)

就近办服务网点

1.建设银行白城分行文化路支行

2.中国银行白城分行营业部

公积金查询热线电话:0436-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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