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直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我中心启动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4555元,月缴存额上限5894元,缴存基数下限1860元。
注:机关/事业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度考核奖需使用2023年实际发放的(考核2022年度的)。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时间
业务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3月31日。(各缴存单位需2023年12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账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
四、调整方式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员汇总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五人以上需报电子版)、《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定表》,加盖公章后持纸质表格到我中心窗口办理。
开通单位版网厅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在线办理。
五、其它规定
各缴存单位在填报2024年度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同时,必须对本单位的缴存信息据实填报,以确保单位缴存信息的真实一致,我中心将根据国家个人信息保密方面的法律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严格管理使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
咨询电话:12329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