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公积金发【2022】5号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2-06-01
省市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发文机构: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齐公积金发【2022】5号
发文日期:2022-06-0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2022-12-31
摘要: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缓缴期满后,6个月内完成补缴住房公积金。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根据我市市场平均房租水平,龙沙区、铁锋区、建华区、富拉尔基区缴存职工租房最高年提取额度由15000元提高至16000元,其他各县(市)、区缴存职工租房最高年提取额度由13000元提高至14000元。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5月26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