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启封

本站发布时间:2021-03-23
省市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发文机构: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3-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个人账户启封

单位申请将职工个人封存账户恢复为正常缴存状态,应办理个人账户启封。

申报材料:

1.《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模板》(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打印纸质模版);

2.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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