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相关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工作要求,促使我市经济运行整体向好发展,加强和改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引导住房消费,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鸡房金字【2022】80号)阶段性政策执行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如下: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支持二孩、三孩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
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二、三孩的家庭调高贷款额度,生育二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受个人账户余额限制。
三、明确二手房抵押房龄限定
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限制可达到30年,且抵押房屋房龄与借款年限之和不大于抵押房屋产权年限。抵押房屋在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未登记建筑年限的,以该房屋第一手办照时间为建筑年限,并由抵押人自证承诺。
四、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不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市辖三县(市)六区执行统一标准。
特此通知。
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