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状况认定标准

本站发布时间:2021-06-29
省市地区:黑龙江,鸡西市
发文机构: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鸡房金字〔2021〕46号
发文日期:2021-06-2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鸡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状况认定标准

一、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状况认定使用标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任一方征信报告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

1.单笔贷款近2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记录(含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记录的;

2.贷款当前逾期的;

3.贷记卡近2年内存在连续逾期在3期以上(含3期) 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记录的;

4.贷记卡当前逾期的;

5.列为失信名单的。

对上述第2、第4项情形,若逾期款项已偿还并出具银行还款证明材料可予以受理贷款申请。贷记卡年费欠费,由银行出具情况证明,经核查属实可予以受理贷款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用状况认定使用标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任一方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

1.公积金贷款近5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记录(含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记录的;

2.因骗提、骗贷等原因,个人名单录入住房公积金诚信系统记入失信名单,且未达到3年限制时限的。

三、本认定标准通过后,《鸡西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鸡房金管[2020]11号)相关条款与其不一致的以认定标准为准。



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5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