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增设贷款政策如下:
一、贷款受理要审核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是否存在担保责任。
二、有担保责任的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申请贷款额度应包含所担保的金额。
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