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指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19
省市地区:黑龙江,双鸭山市
发文机构: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6-1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指南

一、缴存单位开户登记

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

企业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后即完成了单位缴存登记,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二、缴存人登记

缴存单位自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模版电子版、经办人身份证。

三、缴存单位信息变更

缴存单位因缴存登记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信息变更。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

四、缴存人信息变更

缴存人因个人账户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信息变更。

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和本人身份证。

五、单位注销

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情形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经办人身份证、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已在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单位,通过平台推送注销数据的,可不提供注销证明文件。

六、缴存人基数调整

缴存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调整一次,工资基数上限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为准,下限以市政府公布的最低用工工资为准。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模版电子版、经办人身份证。

七、缴存单位比例调整

缴存单位每年可调整一次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下限5%、上限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

八、汇缴核定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当月应缴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划转至中心指定账户,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支付票据的摘要栏准确标注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汇缴年月和用途。例如:01010450、202301、公积金。

九、缴存人补缴

单位欠缴和少缴住房公积金应从发生时首月起办理补缴,经办人应先将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划至中心指定账户。支付票据摘要栏标注单位账号和用途。例如:01010450、补缴。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模版电子版、经办人身份证。

十、缴存人变更状态(封存)

缴存职工有离职、退休、死亡、转移、中断工资等原因办理封存手续。

(一)离职封存

申请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离职文件、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模版电子版、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单位: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模版电子版、经办人身份证。

(二)退休封存

申请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无需要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出具证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单位: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无需要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特殊工种退休单位出具证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经办人身份证。

(三)死亡封存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缴存人死亡证明、经办人身份证。

(四)转移封存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经办人身份证。

(五)中断工资封存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经办人身份证。

十一、缴存人变更状态(启封)

单位申请将职工个人封存账户恢复为正常缴存状态。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经办人身份证。

十二、缴存单位集中封存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其个人账户封存后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封存账户统一管理。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申请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符合集中封存条件的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

十三、缴存人单位调整(同城转移)

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工作调动,转入转出单位都有网厅转入单位办理,如一方没有网厅转出单位办理。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

十四、异地转入

异地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职工转入我市,并且开立公积金账户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职工身份证。

十五、异地转出    

职工工作调转外市,将我市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我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进行办理。

十六、缴存单位降低比例调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申请表、单位决议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十七、缴存单位缓缴/解除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解除缓缴后,再补缴缓缴。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单位决议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十八、开具职工缴存证明

缴存人可登录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也可至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线下办理。

十九、开具单位缴存证明

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可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www.sysgjj.org.cn单位版)线上办理,也可至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线下办理。

二十、自由职业者开户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人员,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一类银行卡、个人征信报告、近一年缴纳养老保险明细原件。

二十一、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

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可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www.sysgjj.org.cn单位版)或黑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wfw.hlj.gov.cn/)线上查询,也可至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线下查询。

二十二、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

缴存人可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www.sysgjj.org.cn个人版)或黑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wfw.hlj.gov.cn/)线上查询,也可至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线下查询。

二十三、跨省通办业务

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等业务。

二十四、法院冻结、解冻、查询

(一)法院冻结、解冻

申请材料: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工作证、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证。

(二)查询

申请材料:单位介绍信或人民法院函或协助调查函、人民法院工作证、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证。

二十五、办理方式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缴存单位可登录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www.sysgjj.org.cn)或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wfw.hlj.gov.cn/) 办理。所有业务工作日即时办结,相关业务表格均到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写,网址:www.sysgjj.org.cn。

二十六、办理时间

业务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各业务网点作息时间遵守入驻机构时间)。

二十七、办理地点及电话

公积金业务受理科:尖山区新兴大街工行尖山支行二楼

电话:0469-6116669

市民服务中心:尖山区五马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469-6161899                

集贤办事处:集贤县工商银行(福双路461号)

电话:0469-4676407

四方台办事处:四方台区工商银行(四方台区振兴中路)

电话:0469-4348860

友谊办事处:友谊县红兴隆建行友谊分理处(友谊县站前街77号)

电话:0469-5812439

宝清办事处:宝清县建行(宝清镇中央大街243号)

电话:0469-5412715  0469-5224007

饶河办事处:饶河县工商银行(饶河县通江路7号)

电话:0469-5621549  

服务热线电话:12329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