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企业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业务(选取“住房公积金”项)后,即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无需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待企业在未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时,可以补充完善企业登记、托收等信息,同时激活企业登记账户进入缴存模式正常汇缴。
方式二:开户企业亦可通过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自主开户模块录入企业相关信息,中心通过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系统进行核实查验,信息一致,审核通过即完成单位缴存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