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基本材料(2021年)

本站发布时间:2021-04-19
省市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发文机构: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4-1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基本材料(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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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借款人以继承形式或法院判决形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另需提供“房产继承公证文书”和“法院判决文书及生效证明”原件;

2. 婚姻证明文书说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协议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涉及此申贷房屋分割的需同时提供经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经法院离婚的需提供法院判决或法院调解文书及生效证明。

3.如售房人不能到场,需出具委托公证书(明确标注售房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受托人携本人身份证、委托公证书原件、售房人身份证和售房人银行卡(一类借记卡)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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