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实施主体: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理条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未被列为失信人员或被法院强制冻结账户。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即时办结
咨询方式:客服电话:0453-12329
办理地点:服务大厅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光华街9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楼;江南办事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八面通街莲花湖路585号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厅)三楼;西三办事处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78号中信银行1楼;桥北办事处地址:爱民区新华路18号建设银行铁道支行1楼;林口办事处地址:林口县前进路118号海宇小区6号楼(农发行对面); 海林办事处地址:海林市林海路374号华林御景(农行对面);穆棱办事处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工农街琥珀新苑二期G7号;宁安办事处地址:宁安市古塔西街江天公馆8006室;东宁办事处地址:东宁市中华路瑞阳小区8-9号门市。
办理材料:身份证、银行卡、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或失业就业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相关部门或原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或干部退职申报审批表;伤残证(1-4级)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