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站发布时间:2021-05-06
省市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文机构: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5-0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达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18万元),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要件

1.病人当年医保费用发票或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明细证明;(可带患病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到社保服务网点自助打印医疗费用明细证明);

2.提取职工与患病人关系材料;

3.身份证;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自付”与“个人自理”金额之和。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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