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可用于办理人社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04-01
省市地区:天津,天津市
发文机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函〔2024〕153号
发文日期:2024-04-0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印发《外国人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可用于办理人社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局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十项行动”,助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便持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高效快捷办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等人社领域的相关服务事项,市人社局梳理形成《外国人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可用于办理人社服务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外国人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可用于办理人社服务事项清单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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