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29
省市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文机构: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6-2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事项名称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设定依据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申请条件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须加装电梯项目已在管理部申请提取资料备案的。

办理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银行卡;

2.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含费用分摊方案)协议书;

3.实际出资证明(发票或收据)。

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办理地点及电话

泉山管理部:徐州市彭城路81号 0516-85706063

云龙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祥园路1号 0516-83667182

鼓楼管理部: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牌楼市场6号楼 0516-83570028

丰县管理部:徐州市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1-109号 0516-68566581

沛县管理部:徐州市沛县汤沐中路11-1号帝都大厦1楼 0516-89648608

铜山管理部: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 0516-67027088

邳州管理部:徐州市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 0516-80160757

新沂管理部: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 0516-88995956

睢宁管理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201号 0516-68068576

贾汪管理部:徐州市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 0516-87717642

办理机构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公积金缴存地各管理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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