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设定依据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申请条件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须加装电梯项目已在管理部申请提取资料备案的。
办理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银行卡;
2.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含费用分摊方案)协议书;
3.实际出资证明(发票或收据)。
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办理地点及电话
泉山管理部:徐州市彭城路81号 0516-85706063
云龙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祥园路1号 0516-83667182
鼓楼管理部: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牌楼市场6号楼 0516-83570028
丰县管理部:徐州市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1-109号 0516-68566581
沛县管理部:徐州市沛县汤沐中路11-1号帝都大厦1楼 0516-89648608
铜山管理部: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 0516-67027088
邳州管理部:徐州市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 0516-80160757
新沂管理部: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 0516-88995956
睢宁管理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201号 0516-68068576
贾汪管理部:徐州市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 0516-87717642
办理机构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公积金缴存地各管理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