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申请条件
(一)提取还贷人夫妻双方须均未使用过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无冻结、无担保、无公积金贷款情况;
(三)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须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无逾期;
(四)提取还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数大于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
办理材料
1.借款合同;
2.贷款银行还款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
4.婚姻状况证明。
注: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按照提取还贷人上月实际还款金额(不含部分还贷金额),每月从提取还贷人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相应资金至职工个人还款银行卡内。
办理地点及电话
泉山管理部:徐州市彭城路81号 0516-85706063
云龙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祥园路1号 0516-83667182
鼓楼管理部: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牌楼市场6号楼 0516-83570028
丰县管理部:徐州市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1-109号 0516-68566581
沛县管理部:徐州市沛县汤沐中路11-1号帝都大厦1楼 0516-89648608
铜山管理部: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 0516-67027088
邳州管理部:徐州市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 0516-80160757
新沂管理部: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 0516-88995956
睢宁管理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201号 0516-68068576
贾汪管理部:徐州市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 0516-87717642
办理机构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到公积金缴存地各管理部柜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