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偿还非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已按借款合同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可选择办理部分还贷和一次性还清两种还款业务;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部分还贷业务;
(四)申请部分还贷金额一次不得低于二万元;
(五)同一套住房,购房提取金额与还贷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总房款。
办理材料
1.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借款抵押合同);
2.外中心或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具的同意部分或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证明;
3.借款人偿还贷款近一年还款明细;
4.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注:偿还非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部分还贷和一次性还清两种业务。部分还贷业务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两万元,提供借款合同、近一年还款明细。
偿还非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借款人须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还贷。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本息尚未还清前,除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其他原因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的,在保证合同撤销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地点及电话
泉山管理部:徐州市彭城路81号 0516-85706063
云龙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祥园路1号 0516-83667182
鼓楼管理部: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牌楼市场6号楼 0516-83570028
丰县管理部:徐州市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1-109号 0516-68566581
沛县管理部:徐州市沛县汤沐中路11-1号帝都大厦1楼 0516-89648608
铜山管理部: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 0516-67027088
邳州管理部:徐州市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 0516-80160757
新沂管理部: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 0516-88995956
睢宁管理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201号 0516-68068576
贾汪管理部:徐州市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 0516-87717642
办理机构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部柜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