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本站发布时间:2021-04-08
省市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文机构: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4-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事项名称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已按借款合同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

(二)必须为一次性还清商业住房贷款。

办理材料

1.借款合同;

2.银行开具的同意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证明或已还清商业住房贷款的凭证(一年内);

3.近一年还款明细;

4.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5.借款人征信报告;

6.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注:1.偿还商业自住住房贷款,职工在一次性还清时可申请提取,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允许一次性还清证明、借款合同、近一年还款明细、征信报告。

2.职工一次性还清商业住房贷款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在还清该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已还清证明、借款合同、近一年还款明细、征信报告。

3.偿还商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须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还贷。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本息尚未还清前,除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其他原因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的,在保证合同撤销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地点及电话

泉山管理部:徐州市彭城路81号 0516-85706063

云龙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祥园路1号 0516-83667182

鼓楼管理部: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牌楼市场6号楼 0516-83570028

丰县管理部:徐州市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1-109号 0516-68566581

沛县管理部:徐州市沛县汤沐中路11-1号帝都大厦1楼 0516-89648608

铜山管理部: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 0516-67027088

邳州管理部:徐州市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 0516-80160757

新沂管理部: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 0516-88995956

睢宁管理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201号 0516-68068576

贾汪管理部:徐州市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 0516-87717642

办理机构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部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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