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我市部分企业退休人员(见附表)未在一个认证周期(365天)内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规定,未在一个认证周期内完成认证的,我中心将于2024年5月暂停待遇发放,待退休人员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后,我中心将及时恢复待遇发放并予以补发。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完成资格认证:1.通过手机上的皖事通、支付宝等APP完成人脸识别资格认证;2.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徽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在网点自助机上进行资格认证;3.就近前往街道、社居委办理资格认证;4.孤寡、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向居住地街道或社区申请上门资格认证。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合肥市市本级未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化管理服务科:0551-63536160;
瑶海区退管中心:64451484;
庐阳区退管中心:65699324;
蜀山区退管中心:65136629;
包河区退管中心:63357243;
高新区退管中心:65862607;
经开区退管中心:63679192;
新站区退管中心:6577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