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宏利药店有限公司等43家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03-29
省市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文机构: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3-2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福州市宏利药店有限公司等43家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可及性、便利性,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榕医保文〔2023〕69号)、《关于做好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4〕12号), 现依申请,将福州市宏利药店有限公司等43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一批)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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