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3号)规定,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勘查、评估、中心办公会讨论、法定程序公示,现对以下39家零售药店和14家门诊部(所)纳入无锡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予以公告:
药店名单: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