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海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无锡槐古二村药房店等53家医药机构纳入无锡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公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4-04-23
省市地区:江苏,无锡市
发文机构: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4-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江苏海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无锡槐古二村药房店等53家医药机构纳入无锡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3号)规定,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勘查、评估、中心办公会讨论、法定程序公示,现对以下39家零售药店和14家门诊部(所)纳入无锡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予以公告:

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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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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