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人工流产术”等1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的通知(珠医保〔2024〕36号)

本站发布时间:2024-05-30
省市地区:广东,珠海市
发文机构: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珠医保〔2024〕36号
发文日期:2024-05-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明确“人工流产术”等1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市医保中心:

  《关于切实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珠计生〔2003〕48号)于2024年6月1日起废止,为确保“人工流产术”等1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平稳实施,现按照价格平移的方式将“人工流产术”等1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最高指导价予以明确,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珠海市“人工流产术”等1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表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人工流产术”等1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的通知(珠医保〔2024〕3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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