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关于调整我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1-03-23
省市地区:安徽,巢湖市
发文机构:巢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3-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社会保障】关于调整我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70号)、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统计局、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71)文件规定,为确保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费,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现就调整我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缴费基数核定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算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核定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的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55.24元/月,以此核定2020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365.72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标准3017.01元。

二、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我市将按照文件要求调整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对截止到2021年3月24日仍在单位正常缴费且在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名单中的人员,按照新公布的2020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差额补收费用将生成在各单位2021年4月份社保缴费核定单中,职工补收明细见各单位应收账目明细表,差额补退费将直接抵扣单位应缴计划,涉及差额补退费的单位可在网上办事大厅自行查询下载退费明细。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