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 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 办〔2024〕13号)文件要求,有力推进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用退休“一件事”小切口撬动政务 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群众获得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高效办成一件 事”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最关 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高 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将更多退休“一件事”相关联的政务服务 “单项事”整合为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动更深层次、更高 水平的“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加快构建申请表单 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的跨部门联办模式,实 现退休“一件事”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 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好找、好问、好办、好评”,全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二 、实施方式
(一)重点任务
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原则,从群众实际需求 出发,聚焦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办理其他事项多处跑、跑多 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整合我省社会保障、公安、住房公 积金、医疗保障公共服务领域退休“一件事”部门资源、强化数据 共享、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通过科学设计办理流程, 围绕业务流程、办理要素、申报方式、受理方式、联办机制、出 件方式等进行整体性再造,简化办理程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 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 一窗、 一次”转变。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创新。
(二)联办事项及实施依据
1.联办事项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新 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户籍信息确认等退休“一件事”
2.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 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住
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2016〕37号)等。
(三)办理流程
1.一 窗(端)受理。退休“一件事”业务办理申请人(以下简 称“申请人”)可以向省内各行政服务中心或业务所属地人社部门 提出业务办理申请,实行受理机构全程负责制,通过省政务服务 网及时将需要办理事项推送至一件事相关部门,实现“一窗(一端)受理”。
2.一表申报。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对表单项目进行精简优化,整合形成退休“一件事”申请表。
3.一链办理。受理机构按照业务职责范围,及时完成相关事 项业务,并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将联办事项及申请材料分别流转、推送至相关业务单位进行办理。
4.结果反馈。各联办业务单位办结联办业务后,由省政务服务网分别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业务申请人。
(四)职责分工
各办理机构按照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在部门内部加快数据共 享、业务精简、流程整合,力争做到部门内部“一窗办理、 一网通办、集成服务、限时办结”,实现退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公安部门: 在业务申请人申请退休业务时通过省政务服务网 完成退休人员户籍信息确认,并实时将核验结果信息反馈至省政务服务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基本养老保险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 险待遇核定发放事项,并将相关办理结果信息第一时间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网。
医疗保障部门: 收到人社部门办理的职工退休结果后,5个 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事宜,并将办理结果信息第一时间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网。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收到人社部门办理的职工退休结果 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人员办理(离 休、退休)住房公积金提取,并将办理结果信息第一时间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网。
(五)时限要求
1.第一阶段
2024年4月底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成立 退休“一件事”协调联络小组(附件5),协调各相关单位完善青 海省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附件1),确定青海省退休“一件事” 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图、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3、4),印发实施方案。
2.第二阶段
2024年5月底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集省公安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商议,确定退休“一件事”各有关部门业务流程、办件材料、数据共享范围,制定系统集成 开发方案。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充分利用之前已经上 线运行的职工退休系统对接办理;公安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充分利用现有系统进行对接和办理。
3.第三阶段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退休“一件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公安、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集成开发和上线工作,实 现省、市、县三级办理机构均可办理退休“一件事”经办服务,线上、线下同步办理。
4.第四阶段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集中督查督导及评估问效等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是“放管服”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 延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高效 办成一件事”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攻坚,整合资 源力量,加强保障支撑,确保“工作落细、落深、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同推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 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协调,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要加强对改革涉及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业 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确保退休“一件事”常态化推进立得住、落得实、行得远。
(三)注重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退休一件事”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 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退休“一 件事”政务服务利企便民政策解读好宣传推广,不断提高联办服务 知晓度。及时总结经验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 优化升级,充分展示服务群众,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良好风貌,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
1. 青海省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
2. 青海省退休“一件事”申请表单
3. 青海省退休“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4. 青海省退休“一件事”申报材料清单
5. 青海省退休“一件事”协调联络小组
附件1
青海省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一件事名称
退休“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企业
(三)行使层级
省、市州、县区
(四)牵头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五)涉及机构
公安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医保部门
(六)办理形式
线上和线下
(七)办理地址
各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所属办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
除外,办理时间以各地区经办大厅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准。)
(九)咨询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人社部门:12333;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12329;
公安部门:西宁市0971-8251679 海西州0977-8206231 黄南 州0973-8793011 海南州0974-8544915 海东市0972-8683097 海
北州0970-8643815果洛州0975-8384468 玉树州0976-8819900
(十)咨询地址(线下)
各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所属办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安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医保部门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政务服务:12345;
人社部门:12333;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12329;
公安部门:西宁市0971-8251679 海西州0977-8206231 黄南 州0973-8793011 海南州0974-8544915 海东市0972-8683097 海
北州0970-8643815果洛州0975-8384468 玉树州0976-8819900
(十二)投诉地址
各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所属办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安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医保部门
(十三)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资料齐全、信息共享充分,受理后28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
(十五)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十六)申报须知
1.业务申请人已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 年,并在我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达到我省规定退休年龄或
提前退休的条件;
2.业务申请人已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
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的条件;
3.人事档案资料齐全且通过审核。
(十七)办事情形
【单选】是否正常退休□是□否
【单选】是否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否
【单选】是否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 □是□否
【多选】是否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是口否
【多选】是否办理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
(十八)办理结果
网络反馈,也可到窗口打印办件结果。
(十九)线下办理地点
各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所属办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十)办理进程和查询结果
1.现场查询
各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所属办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安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医保部门
2.网络申请
青海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 https://www.qhzwfw.gov.cn/
附件2
青海省退休“一件事”申请表单
附件3
青海省退休“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附件4
青海省退休“一件事”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5
青海省退休“一件事”协调联络小组
根据《青海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 成一件事”实施方案》(青政办〔2024〕13号)文件要求,成立 退休“一件事”协调联络小组,负责统筹做好流程优化、办事指南 编制、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协调、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