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05-16
省市地区:青海
发文机构: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青医保局发〔2024〕25号
发文日期:2024-05-16
执行日期:2024-06-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范围及技术标准。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健康部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二、基金支付范围及支付政策。将“取卵术”等9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项目管理(见附件)。参保人员门诊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实行单行支付,不挤占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设基金起付标准及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分别从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三、有关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相关费用日常审核, 做好业务指导和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纳入支付范围的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