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05-23
省市地区:安徽,铜陵市
发文机构: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5-23
执行日期:2024-05-23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70万元,本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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